工程咨询工程咨询是指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 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咨询和服务,由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有关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工程咨询特点: 1、工程咨询业务弹性很大,可以是宏观的、整体的、全过程咨询,也可以是某个问题、某项内容、某项工作的咨询。 2、每一项咨询任务都是一次性、单独的任务,只有类似性而无重复性。 3、工程咨询是高度智能化服务,需要多学科知识、技术、经验、方法和信息的集成及创新。 4、工程咨询牵涉面广,包括政治、经济、技术、社会、文化等领域,需要协调和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考虑各种复杂多变因素。 5、投资项目受相关条件的约束性较大,咨询结果是充分分析、研究各方面约束条件和风险的结果,可以是肯定结论,也可以是否定结论。结论为“项目不可行”的评估报告,也可以是质量优秀的咨询报告。 6、工程咨询的成果带有预测性、前瞻性,咨询的成果除了咨询单位自我评价外,还要接受委托方或外部的验收评价,要经受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7、工程咨询提供智力服务,咨询成果(或产出品)属于非物质产品。 工程咨询原则: 1、独立:独立是指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受客户和其他方面偏好、意图的干扰,独立自主地执业,对自己完成的咨询成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工程咨询单位的独立性,是其从事市场中介服务的法律基础,是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的前提条件,是赢得社会信任的重要因素。 2、科学:科学是指工程咨询的依据、方法和过程应具有科学性。工程咨询的科学性,要求实事求是,了解并反映客观、真实的情况,据实比选,据理论证,不弄虚作假;要求符合科学的工作程序、咨询标准和行为规范,不违背客观规律;要求体现科学发展观,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知识和技术,使咨询成果经得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工程咨询科学化的程度,决定工程咨询的水准和质量,进而决定咨询成果是否可信、可靠、可用。 3、公正:公正是指在工程咨询工作中,坚持原则,持公正立场。工程咨询的公正性,并非无原则地调和或折衷,也不是简单地在矛盾的双方保持中立。在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三者关系中,咨询工程师不论是为业主服务还是为承包商服务,都要替委托方着想,但这并不意味盲从委托方的所有想法和意见。当委托方的想法和意见不正确时,咨询工程师应敢于提出不同意见,或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协调或裁决,支持意见正确的另一方。特别是对不符合宏观规划、政策的项目,要敢于提出并坚持不同意见,帮助委托方优化方案,甚至作出否定的咨询结论。这既是对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委托方负责,因为不符合宏观要求的盲目发展,不可能取得长久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终可能成为委托方的历史包袱。因此,工程咨询是原则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忠实地为委托方服务,又不能完全以委托方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执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应为了自身利益,丧失原则性。 |